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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可以要求妻子做产前亲子鉴定吗

发布时间:2024-09-19 人气:10071

当今是社交网络的时代,很多年轻人都喜欢在网络上结交朋友,网络交友让人们的社交圈变得更广,同时也有了很多隐患,网友见面是让友情是否能继续下去的关键。我的好友阿强在网上认识一个女孩已经一年多了,定于这周日见面,阿强内心很是忐忑,因为他也只是见过女孩发过来的照片而已,而现在的修图软件可以任何一个人都变成美女。

周日,阿强如约到了见面的地点,一位背影长发垂肩的女孩早已坐在那里。阿强的网友叫灵絮,这一年多通过与阿强在网络上聊天,也让她对阿强产生了好感,这样两个人才商量先见面,如果感觉对方都还不错,再决定是否继续发展感情。阿强见灵絮长相很是清秀,说话也落落大方,不由得心生好感。灵絮也觉得阿强斯斯文文,心中已芳心暗许。

就这样,两人迎来了热恋,见面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他们俩就同居在一起。半年后灵絮发现自己怀孕了,她不想把孩子打掉,就提出要与阿强办理结婚登记。而阿强并不是很情愿就这样与灵絮奉子成婚,可考虑孩子的问题,无奈只好与灵絮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婚后不久,阿强偶然发现灵絮还经常登录社交网站,并似乎与几个网友也见过面,他们俩为此大吵一架,让矛盾进一步加深的是,阿强有些怀疑灵絮怀的孩子不是自己的。他在心里想,让灵絮做一个产前亲子鉴定,如果孩子不是自己的,他就会起诉离婚;如果孩子是自己的,他就会原谅灵絮,两个人好好的生活下去。就这样阿强多次向灵絮提出做亲子鉴定的事,可灵絮无论如何都不去做,她很气愤阿强对自己的怀疑,也担心做鉴定会对孩子不好。不知该怎么办的阿强前来咨询,想了解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妻子去做产前亲子鉴定。

在阿强提出产前亲子鉴定要求,如果灵絮不配合,是无法进行亲子鉴定的,并且阿强也不能提出离婚诉讼。

《婚姻法》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女方提出离婚的,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,不在此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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